
特區政府持續關注有市民於沿岸石堤、灘塗等進行垂釣及採捕水生動物等情況,近期市政署與海關採取聯合行動,持續巡邏路環沿岸並對從事相關危險行為人作出勸戒,沒收有關水產漁獲。不法採捕、生產經營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漁獲或野生動物,可能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而被起訴。
就遊人於沿岸石堤、灘塗等地點垂釣、捕漁、採蠔及捉蟹等情況,市政署與海關近期持續巡查路環十月初五馬路、譚公廟、竹灣豪園、黑沙龍爪角等沿岸黑點,並即時上前勸止,要求相關人士回到岸上安全區域,沒收於上址採捕之水產漁獲。同時,已在上述地點加設警示標語,提醒公眾注意安全。市政署呼籲本澳沿岸水生動物之生長條件及環境因素皆不符合食用安全與衛生要求,所採捕之貝類,均不宜供人食用。生產經營或供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存在食用風險的漁獲或野生動物,可能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而被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