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今4月8日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作為首輪經援措施的補充及深化,盡快及用最大努力紓解民困,增強社會的信心、團結和穩定。
第二輪經援措施包括: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予以款項援助,具體以2019年本澳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20000澳門元)的25%作為計算基礎,一次性發放3期;針對自由職業者給予一次性款項援助,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根據企業的運作規模,給予援助款項作支持;“帶津培訓”的涵蓋面,亦會由本地失業人士擴大至本地在職人士。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消費補貼 (5千元),連同第一期共發放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