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社屋每月家團收入上限如下︰
一人家團為11,470 MOP
二人家團為17,360 MOP
三人家團為23,430 MOP
四人家團為25,680 MOP
五人家團為27,310 MOP
六人家團為32,000 MOP
七人或以上家團為33,630MOP
二人家團為17,360 MOP
三人家團為23,430 MOP
四人家團為25,680 MOP
五人家團為27,310 MOP
六人家團為32,000 MOP
七人或以上家團為33,630MOP
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則不獲豁免租金。 而收入上限不超租戶獲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 MOP)的租戶約11,000戶,大約佔總體租戶的90%,預計每月豁免的租金共555萬 MOP,超過收入上限的租戶則沒有豁免租金。
自2011年起,社會住房租戶的租金豁免措施已經實施,以便為經濟上薄弱的社會住房租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 與此同時,一些月收入超過收入上限的社會住房租戶必須支付更高的租金,以促進超過收入限額的人自願退出,反映合理使用公共房屋資源。 2018年,社會住房租戶的租金減免額估計約為66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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