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在延續原有惠民措施的同時,將根據相關機制,對金額作出相應的調升。政府因應疫情有序採取系列紓緩民困措施。2020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提前於今年4月份實施;調升2018年職業稅退稅百分比及金額上限,提高本年度職業稅可課稅收益的固定扣減比例至30%,豁免居民擁有的居住用途不動產2019年的房屋稅;補貼全澳居民住宅今年3月至5月的水電費,在本年度醫療補貼計劃中,向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多發1次600澳門元醫療券,對獲得社會工作局經濟援助的弱勢家庭多發2個月援助金。向每名居民分兩期發放共8,000澳門元的消費補貼,紓緩居民疫情困難,促進本地消費。之後再視乎疫情發展情況,考慮是否再採取相關措施。
因疫情在全球擴散,鄰近地區出入境管控措施進一步升級,導致本澳經濟和居民生活深受影響。為此,政府透過澳門基金會設立一項100億澳門元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對受疫情影響而在生活或經營上有困難的澳門居民、僱員和企業提供援助。
與此同時,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致力解決居民普遍關心的住房、交通、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環境保護等問題,持續優化民生建設工作。
加快公共房屋建設,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條件。加快公共房屋審批和興建,以增加供應量。根據實際需要推出經屋供應,落實新城A區公屋建設,其中B4、B9 和B10地段3,011個經屋單位將動工興建,繼續推進慕拉士社屋、台山社屋、望廈社屋工程,偉龍地段第一期公屋開始進行設計。合理構建置業階梯,回應不同收入居民,特別是“夾心階層”、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夾心階層住房定義交予社會進行公開諮詢後進入專項法律起草工作。長者公寓進入研究設計階段,並開展研究專項法律的起草工作。根據首輪諮詢的意見,儘快完善都更法律草案,並儘快提交立法會審議。儘快完成修訂《經濟房屋法》,經屋始終保持經屋的性質和用途。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內部和對外交通網絡,緩解“出行難”的問題。落實“公交優先”政策,解決巴士合同到期問題,優化的士運營管理。加快推進輕軌建設,完善輕軌與巴士相輔相成的集體運輸系統。逐步構建無障礙及便捷的步行環境,鼓勵步行和綠色出行。
提升醫療衛生水平,優化醫療衛生制度,加強政府醫院與民間醫療機構合作,完善醫療設施,加強培養醫護人才,提高醫護人員素質。加快離島綜合醫院建設,下半年啟用下環衛生中心。協助合資格的本澳居民加入內地醫保。
致力透過綜合性的政策措施,為居民提供更優質、更多元的社會服務和保障。優化各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加強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中央公積金制度逐步由非強制性向強制性過渡,妥善運用公共財政盈餘,確保社會保障基金長遠穩健運作。
在增加對長者支援和照顧的同時,加強研究和籌劃應對人口老化問題的政策措施。籌設長者綜合服務中心及失智症綜合服務中心,增設長者日間中心,優化獨居長者支援服務,研究建設針對有一定經濟條件而需要得到照顧的老年人的長者公寓。
優化康復政策,推廣社區共融。支持殘疾人士進修和就業,優化無障礙環境建設。推行照顧者津貼先行先試計劃,支援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加強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推動落實家庭友善政策,強化跨代共融的家庭關係,讓家庭成為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積極協助婦女發展。
加快修訂和制訂勞動法律,依法保障本地僱員權益,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構建和諧勞資關係。透過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不斷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因應疫情採取措施,保障僱員基本生活。有效開展“帶津培訓”和“以工代賑”計劃,向受疫情影響而過剩的人資提供“在職培訓”。完善外僱退場機制,切實保障本地居民就業權益。加強統籌和完善職業培訓,提升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成效,鼓勵居民考取技能證照,提高職業技能和競爭力,促進本地僱員優先就業及向上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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