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更多兒童能在餘暇時間接觸法律知識,今年法務局繼續以“齊來認識基本法”為主題,舉辦六場“法律加油站-圖書館兒童普法工作坊”,活動將以布偶劇和親子手作形式進行,透過具趣味性的親子普法活動,培養兒童識法和守法的意識。
為讓更多兒童能在餘暇時間接觸法律知識,今年法務局繼續以“齊來認識基本法”為主題,舉辦六場“法律加油站-圖書館兒童普法工作坊”,活動將以布偶劇和親子手作形式進行,透過具趣味性的親子普法活動,培養兒童識法和守法的意識。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決議,各級法院於2021年10月5日至7日期間維持有限度運作並審批根據法律規定具有緊急性質的案件。
訴訟當事人可在辦公時間向各級法院辦事處呈交各類訴訟文書或進行查詢:
終審法院在2020年11月27日及12月4日,分別就兩宗涉及否決中止及延長土地利用期限的案件作出裁判。
第一宗案件涉及十名上訴人,他們以租賃批給的方式持有南灣湖計劃C區不同地段的土地,分別為:澄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1地段,面積為1,233平方米的土地;翠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3地段,面積為1,027平方米的土地;福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4地段,面積為738平方米的土地;富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5地段,面積為501平方米的土地;文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6地段,面積為3,131平方米的土地;雅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8地段,面積為4,422平方米的土地;柏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9地段,面積為2,891平方米的土地;寶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10地段,面積為3,490平方米的土地;順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11地段,面積為3,212平方米的土地;源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C17地段,面積為9,650平方米的土地。上述土地的租賃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上訴人向行政長官請求中止及延長土地的利用期限、臨時批給續期、重新批給土地、交換土地,行政長官在2017年3月10日作出批示否決有關請求。上訴人就上述決定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遭駁回,遂針對上述裁判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裁判的上訴。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2025年2月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按年下跌 0.16% ,主要受去年同期農曆新年高基數影響;按月亦下跌 0.19% 。以下是詳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