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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 星期五

的士多次交通事故存疑 治安警調查涉詐騙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調查交通事故時發現,一輛的士自2023年6月至今,在不足7個月內(同一名的士駕駛者)涉及13宗交通事故,且過程和成因相似,存有可疑情況。

2024年1月17日 星期三

1月19日起“一戶通”增的士駕駛員證續期

交通事務局持續推動電子政務,便利市民辦理服務,1月19日(周五)上午10時起“一戶通”新增的士駕駛員證續期服務,相關人士須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於服務頁面選擇交通事務局“的士駕駛員證-續期”,選擇同意從身份證明局擷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影像及使用“一戶通”內“我的照片(證件照)”,通過面容識別及網上繳費,即可完成續期申請。申請人亦可透過“一戶通”內“我的辦事”查詢申請進度。

2020年4月8日 星期三

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預算金額6,340萬元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受到疫情影響,澳門的旅客量減少,部份行業受到打擊,因此,會向自由職業者提供援助款項計劃,對象包括: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三輪車持牌人,可獲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每名向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政府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6個月;延長無期限的士車輛檢驗期限6個月。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預算金額6,340萬元。
李偉農補充,現時有1,600輛黑色的士,650輛為無限期的士、950輛為有限期的士,政府希望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幫助業界渡過難關。

2020年3月15日 星期日

首階段“帶津培訓”由3月16日起報名


勞工事務局因應疫情對就業居民的影響,在嚴格遵守防疫指引下,推出首階段“帶津培訓”計劃。符合資格人士於3月16日至23日期間,可透過網上或親臨方式,報讀首階段7項課程。
該計劃對象為18歲或以上的本澳居民,並受疫情影響的失業人士、或從事旅遊業特定職業的自僱人士(導遊、的士司機及重型客車司機),以及會展業從業員。各項課程尚因行業特性,設有不同的入讀要求,參加者可按自身的就業意願選報。

2020年3月4日 星期三

的士駕駛員專門培訓課程復課

早前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為配合防疫工作而暫停之的士駕駛員專門培訓課程,由3月6日(周五)起恢復接受報名,並由3月9日(周一)起復課;當中,交通事務局會透過手機短訊通知受疫情影響之學生上課班次安排。此外,為繼續做好各項防疫工作,避免病毒傳播,每班課程人數上限會由原來的80人下調至22人,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交通事務局呼籲相關人士留意上述安排,所有師生在進入上課地點前須按有關場地之要求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及出示有效的個人健康聲明憑證。

2020年1月10日 星期五

交通局設專櫃加快處理換新的士證手續

為方便的士駕駛員辦理繳付2020年年度費用及更換新證手續,由1月13日(周一)起,除馬交石服務專區,交通事務局同時於中華廣場服務專區增設兩個臨時櫃檯,集中處理的士駕駛員繳付年度費用、換證及補領手續。另外,由於處理需時,因遺失的士駕駛員證而申請補領證件者將未能即日獲審批發證,需待收到局方短訊通知後方可領證。交通事務局呼籲持證者妥善保管的士駕駛員證。

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新的士法”成效顯

2018年7月份與2019年7月份
的士違法數據同比
項目
2018年7月
2019年7月
同比
濫收
332
15
-95.48%
拒載
101
14
-86.14%
其他的士違法
82
32
-60.98%
總數
515
61
-88.16%
俗稱“新的士法”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於本年6月3日正式生效至今已達兩個月,本局持續派員到本澳各區巡查及打擊的士違法工作,自上述法律制度生效至2019年7月31日為止,共檢控了149宗的士違法行為,當中107宗屬本局處罰權限並由本局跟進處理,包括有43宗濫收車資、29宗拒載、7宗議價,此外還包括“無適當放置的士識別牌”、“未將乘客遺留的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無啟動計程錶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費”等28宗違法行為。

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七月份檢控違法的士情況

治安警察局在7月份檢控的違法的士數字如下:
違法情況
2019年6月
2019年7月
同比
濫收車資
47宗
15宗
-68.1%
拒載
21宗
14宗
-33.3%
其他的士違法情況
45宗
32宗
-28.9%
合計
113宗
61宗
-46%
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自本年6月3日生效至今已兩個月,7月份共錄得的士違法行為共61宗,較6月份下降超過4成,其中濫收車資有15宗以及拒載有14宗,顯示的士司機的違法情況及守法意識有明顯改善,治安警察局會繼續觀察相關情況並保持嚴謹態度執法。另外,警方還檢控了19宗經營「白牌車」個案,較6月份的6宗票控有所增加。當中在受颱風「韋帕」影響並懸掛8號風球期間,檢控了16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

新的士法成效顯



根據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在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於6月3日正式生效,6月份錄得的士違法行為共113宗,較5月份大幅減少77%,其中濫收車資47宗以及拒載21宗,同比5月的數字亦下降了超過8成。此外,還包括“議價”、“拒絕運載乘客到目的地”、“未將乘客遺留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錶旗蓋下時上客”以及“無啟動計程錶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程錶”等45宗其他違法行為。另外,警方還票控了6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

澳門的士車廂內不得自行裝設錄音錄像系統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發布資料,解釋了在附近的出租車車廂內安裝錄音和錄像系統的情況,在即將出台的“輕型出租車客運法”(俗稱的士法)中,只允許運輸局依法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錄音和錄像系統。作為負責處理個人數據的實體,它負責相關數據的安全。非法處理相關信息的任何其他人可構成法律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資本法”)中提及的行政違法或犯罪。
根據“個資法”,的士司機和執照持有人(俗稱“司機”和“車主”)不得在現在或的士法生效後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錄音和錄像系統。相關信息是指“個人資本法”第7條中提到的敏感信息。原則上,未經我們辦公室許可,未經法律許可,禁止收集和處理信息。任何非法安裝錄音和錄像系統以收集敏感信息的人都可能構成違反“個人資本法”的刑事犯罪。如果他沒有根據特別法律判處較重的刑罰,根據該法第37條,他可能被判處最高兩年的監禁或240天的罰款。如果有關人員進一步違反保密義務並將信息放在互聯網上傳播,他可能會根據該法第41條受到最多三項處罰。多年的監禁或360天的罰款。
目前,出於交通安全的原因,一些的士司機安裝了通常稱為行車記錄儀的設備,雖然仍存在爭議,但原則上,它只能作為個人用途來保障其合法權益,就像私人一樣。車輛,不能在互聯網上傳播。否則,由於違反“個資法”,也可能構成行政違法或犯罪。

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

3月份打擊的士違規及“白牌車”情況


根據以上數據,3月份共有427輛出租車被起訴,其中出租車366輛,其中濫收車資有266宗 (約佔62.3%),拒載有100宗 (約佔23.4%)。佔總數的85.7%。加上其他違規情況61宗 (約佔14.3%), 此外,警方還指控了10起“白色車牌”行動。

資料來源

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澳門5月份的士違規情況

按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2018年5月的士違規個案合計493宗。其中濫收車資有301宗,約佔61.1%以及拒載行為有119宗,約佔24.1%,在整體檢控量所佔比例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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